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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物业协会与律师协会联合举办《民法典》与物业管理专题研讨会






 

11月25日下午,在市房管局物业处的支持下,市物业协会与市律师协会联合在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举办《民法典》与物业管理专题研讨会。市房管局物业处副处长伍伏清、市物业协会党支部书记王志兴、副会长兼秘书长潘国强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杨波以及本市物业行业专家和物业服务企业、业主委员会代表等60余人参加。本次研讨会由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安成律师主持。

杨波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:物业管理行业虽然是传统行业,但是随着互联网、物联网的发展,将不断向智慧化、跨界化、生态化进行转型升级,不断适应未来行业发展的需求。作为法律工作者,广大律师要不断了解物业行业法律规定和科技发展,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。与会人员就《民法典》颁布实施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,围绕业主表决权的变化、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的任意解除权、高空抛物的安全防范义务、物业信息公开与业主知情权范围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。王志兴书记在讲话中指出,《民法典》具有重大意义,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。律师在解读、研究《民法典》中具有权威性,要深入社区指导,特别是帮助居委会、业委会、物业服务企业解疑释难,针对物业管理中的矛盾问题,帮助依法破题和维护合法权益。伍伏清副处长作总结,介绍了目前本市美丽家园建设推进的总体情况。他希望市律师协会和各位律师、专家帮助做好《民法典》给物业管理带来影响的研究评估,更多聚焦本市物业管理中的难点、痛点和堵点,在在实际运用《民法典》的过程中使法规更加具体化,服务和解决好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。

通过研讨会,与会人员一致认为:理解和掌握好《民法典》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开展和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,各方都应积极参与,认真学习宣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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